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因工作需要,按照公开招聘、公平竞争、择优租聘的原则,公开招城市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招聘岗位及要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政治条件
1、政治素质高、思想品德好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。
2、工作态度积极,事业心、责任感强,能吃苦耐劳,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。
3、学习成绩优良,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。
(二)专业条件
硕士研究生专业须为城市规划与设计,且本科专业须为城市(乡)规划。
(三)身体条件
身体健康(符合[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])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三、招聘方式
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、身份证等相关报名资料。经初选合格者,接通知参加笔试与面试,从高到低依次录用的方式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自愿到本院工作的有志青年,请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将学历证明、有效身份证明及自我情况介绍发到邮箱(37053214@qq.com)。
(二)初选与考试
根据报名情况,经初选合格者,由本院通知参加考试,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.5:3.5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,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。
(三)体检
体检工作由院人事教育科依据院有关规定组织。参检人员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合格者,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,考察不合格者,可依次替补。
(四)签订合同
经过以上程序合格的人员,与其签订劳动合同(含试用期三个月)。
五、工资福利待遇
(一)基本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,另加绩效工资。
(二)享受社会(养老)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。
(三)试用期满后,均按我院有关规定享受绩效工资待遇。
联系电话及传真:0731—84186510
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
2017年11月2日